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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Bsports必一体育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小编 日期:Apr.22.2026 点击数: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物流业,隶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连接生产与消费,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发挥着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5年全国物流运行情况通报,2025年我国物流需求规模稳步扩张、结构不断优化,物流效率持续提升,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效能不断增强。2025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368.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1%,社会物流运行保持平稳态势。从构成看,工业品物流总额324.6万亿元,同比增长5.3%,对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超80%,核心支柱地位持续巩固;在工业经济结构升级带动下,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等物流需求成为核心增长点,2025年相关物流需求增速均超过9%。新兴产业物流需求增速显著,2025年工业机器人物流量同比增长28%,新能源汽车物流量同比增长25.1%,新质生产力相关物流需求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逐步形成紧密的循环带动格局。

  2025年,调结构、促改革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物流与产业深度联动、协同降本成效显著。2025年社会物流总费用19.5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3.9%,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为有统计以来最低值,降本增效成果进一步巩固。

  当前我国物流行业正处于由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阶段,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1)数字化、智能化深度赋能。物流行业数智化转型加速,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运输调度、仓储管理、路径优化等环节的渗透率持续提升,无人配送、智能仓储等新技术应用场景不断拓展。2025年,工业机器人物流量同比增长28%,新能源汽车物流量同比增长25.1%,全链条物流需求逐步成形。

  (2)绿色化转型步伐加快。氢燃料电池重卡、电动货运车辆等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加速推广应用,物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从“政策驱动”向“市场主导”迈进。

  (3)降本提质增效成为行业主旋律。在产业结构优化、政策精准发力与技术创新赋能的多重作用下,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持续回落,物流运行效率稳步提升。

  (4)行业整合与集中度提升。汽车整车物流行业头部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形成了一批年运输量超百万辆的大型物流集团。物流行业正加速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2025年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明确要持续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供需适配、内外联通、安全高效、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深化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加强多式联运管理制度、规则标准协调衔接。会议强调,要加大物流仓储设施等领域投资,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加快物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推进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推动人工智能等与物流深度融合,促进物流数智化发展。该部署从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数智化转型的政策方向,为公司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运营效率提供了政策引导。

  2.六部门联合印发《现代物流标准化重点工作计划(2025一2027年)》

  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数据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现代物流标准化重点工作计划(2025一2027年)》,集中部署5大板块、101项国家标准研制任务,支撑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物流基础设施功能提升方面,重点面向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等重要物流基础设施,加快研制基础设施功能设计、服务能力、数字化评价等标准,提升物流基础设施联通水平,健全“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在物流数据开放互联方面,重点研制物流数据基础架构、数据交互共享、企业数据管理标准,支撑物流数字化转型、智慧化改造;在物流服务运作提质增效方面,重点加快多式联运、冷链物流等领域标准研制,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等涉及物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更好发挥物流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的支撑作用。该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统一业务标准、降低跨区域运营成本、推动数字化建设。。

  “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五五”时期交通物流发展将着力推动四个转变:一是由聚焦物流环节自身整合向主动融入和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转变;二是由传统要素驱动向智慧化绿色化赋能转变;三是由聚焦干线环节向畅通城市群都市圈城乡物流配送体系转变;四是由聚焦畅通国内循环向促进内外高效连通转变。交通部提出要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目标,科学谋划“十五五”交通运输发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安全化提升、智慧化升级、绿色化转型,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国家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双碳”战略对物流行业的绿色化转型提出明确要求。公司2025年11月采购100台氢燃料电池车,正是顺应上述政策导向、抢占绿色物流新赛道的战略举措。

  公司作为一家综合性的物流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物流解决方案。公司凭借“物流网络联动+数智化”模式及专业服务团队,已成为大宗商品运输、汽车行业、智慧航空货运口岸、家电行业、电商等可信赖的综合物流服务商。公司依托20多年精益生产物流经验,布局全国的物流服务网络,以数智化信息赋能服务方案,以物流精益化、技术专业化、服务优质化为目标,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规模、整合、高效五大优势,为各行各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

  公司自主采购材料,以区域性零部件定制为核心,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采用轻量化运营模式,服务于主机厂及零部件集成商。

  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业务,并获取相应的代理佣金。

  1.第二、三季度中,部分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由总额法核算调整为净额法进行核算。

  3.原尚保险业务主要来源于集团内部,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收入抵销进行核算。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041,030.54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7,609,889.92元,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44,643,193.93元,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358,869.6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2,900,389.31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原尚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2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保证《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7,389,890.1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979,636.0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507,587.19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2,074,728.42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329,810,783.48元。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因财务类指标涉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已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1,566,907.0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979,636.09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313,511.43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由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使用需求和现金流等多方面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471.6480万元交易对价收购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持有的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和川友”)60%的股权。同日,公司、原尚投资、武汉和川友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2025年4月27日,武汉和川友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和川友成为公司直接持有60%股权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于公司和武汉和川友同受实际控制人余军先生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故本次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25年4月27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2025年期初数及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基于上述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2025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调整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自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025年,公司在新增项目哈密润鑫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润鑫”)煤炭运输业务收入确认过程中,判断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采用了总额法核算。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因应收账款回款逾期问题对哈密润鑫项目进行了业务流程的梳理及供应商关联关系的相关核查,为更严谨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交易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四季度了解到的事实情况及审慎性原则,公司认为采用净额法对该部分业务进行收入确认,更能体现业务实质。因此,公司在年报时将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调减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累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20,072,546.53元;调减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累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90,835,099.58元,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为2025年公司哈密润鑫煤炭运输项目的会计收入确认方法的更正引起的相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审慎、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的、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深刻反思,并将持续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客户、供应商的审核与把控,进一步完善业务把控流程,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432.6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至 2025年12月31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2025年,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针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等在整个存续期内的信用风险,分别采用单项评估及组合评估的方式,测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等存在减值迹象,2025年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37.5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2025年,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认定为存在减值迹象。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1,432.66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1,43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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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功玉2025年度述职报告(已离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牟小容2025年度述职报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1,566,907.0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979,636.09元,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1,313,511.43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考虑当前资金情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2026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税前8万元/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所涉个人事项,关联委员余军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余军、苏芷晴、莫慧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回避表决个人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余军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与工作要求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容。

  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年度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余军回避表决。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自查,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2025年4月,公司以471.6480万元交易对价收购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为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