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险圈都发生了哪些大事?对2026年的保险市场有何影响?欢迎一起来复盘。
2025年12月30日晚上8点,我在大湾区保险学院的直播间与视频号(被掐了
)进行了我的2025跨年直播分享——《回望2025年保险圈十大关键词》,总共有约1.8万人在线收看了我的直播(小鹅通平台3,867人+视频号1.4万人),非常感谢大家对精算视觉和大湾区保险学院的支持!(也特别感谢沈济老师YYDS的PPT美化
与往年一样,直播结束后,我也抓紧时间将直播分享的内容进行了梳理,整理成了文章,供大家复盘学习使用(只摘录了部分关键信息)。
直播共有2个小时23分钟,针对2025年保险圈最热的十大关键词进行了一一梳理,希望能对各位保险业的伙伴们有所帮助。
(如果错过直播分享的朋友,也可以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回到直播间进行收看,课件可以在公众号回复“2026跨年”获取。)
2025年4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这份文件虽然不是强制执行,但为保险营销团队的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大家可以先根据图片内容回顾一下八大重点变化。我认为监管部门之所以会下发这样一份文件,其实就是希望保险行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能够追求更高的品质,即用更少的经营成本去换取更高的经营效率。
过去几年行业中一直听到的一个词叫“报行合一”,这一政策从2023年8月正式开始在银保渠道执行。
根据今年4月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保险市场观察》,可以看到整个行业在“报行合一”政策实施的影响下,佣金和手续费支出同比出现了大幅下降。相较于2023年,2024年人身险公司的手续费以及佣金支出同比下降了25.2%,其中手续费下降45.38%,佣金下降12.05%。
今年4月14日,监管部门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文件特别提出要“审慎、合理、差异化地确定个人代理渠道产品的费用假设”。到11月21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费用分摊指引》,明确了费用的定义、分类和分摊范围,确认了费用的归集认定和分摊的方法,为“报行合一”在行业的全面落地做好了充足准备。
过去的寿险行业是建立在一个金字塔营销体制下,而“报行合一”落地后会使得费用下调,如果大幅下调一线销售人员的佣金,无疑会影响到他们在行业的生存,所以我认为后续的营销体制将会更加扁平化,比如团队总监的管理津贴将会大幅缩水,那些依靠团队管理利益实现“躺赢”的梦也将破碎。
这其实也是在通过降本增效的方式去推动保险团队的营销模式更加适配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减少管理津贴等成本的支出,督促更高职级的营销人员做好个人的业绩而并非只依靠管理利益获得收入,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经营效率。
所以这份文件的发布,是标志着中国寿险营销体制将真正开启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它为中国未来寿险营销团队搭建以及寿险营销体系搭建,提出了一个指引性的一个方向,也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行业发展的很多趋势。
此外,为了增加保险代理人的社保保障,这份文件也在第十条提出了“推动支持保险销售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这样的举措。
前段时间美团为骑手提供的社保补贴其实也是一个很有借鉴意义的案例,期待未来的保险营销伙伴也能在监管部门的政策推动下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福利。
根据相关保监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上半年香港长期业务新单保费收入达到了1737亿港元的水平,创了历史新高。而这样的港险投保热潮,也意味着大批资金流出到境外,所以监管部门也希望通过一些合理的方式给香港保险市场降温。
香港保监局在今年2月份下发了一份指引,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香港分红险美元保单的演示利率上限不超过6.5%,港元保单的演示利率上限不超过6.0%。
近年来,香港保险公司在分红险的经营中不断在突破产品的“最高演示利率”,而这在监管眼中可能意味着一种过分激进的定价假设,容易给客户产生一种不切实际的预期,也导致了保险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限高前后的分红险利益演示,我们发现两者的差异主要是体现在第50个保单年度之后,对于客户而言,如果是在此之前使用保单的资金,其实没有任何影响。而如果客户是要持有到50年之后,才可能出现计划书上体现的所谓“降低”。
不过,实际上监管部门并非是想通过限高影响来影响分红型的投资决策,限高只是针对分红险的利益演示,也就是客户看到的数字会“变少”,而并非对整个分红险的底层投资逻辑进行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和产品开发时的预期假设一致,红利实现率在50年后是可能大于100%的。
不过,给客户的演示收益降低之后,保险公司是否还有很强的动力去给客户派发更高的分红,这个问题我们就只能等多年以后才能得到答案了。
我们来一起分析香港分红险“限高”与内地预定利率下调的异同点,前面也有提到,香港分红险的“限高”可能会让分红险的实际红利实现率出现提升;而对于内地的产品而言,预定利率下调则会导致现金价值增速放缓,产品的保证收益率会出现实质性的降低。
对于产品的调整而言,香港的分红险新产品已经开始比拼“更早达到6.5%封顶演示”的年份;而内地的产品,将会从传统险向分红险进行转型。
说到向分红险转型,我们便可以引出今天要聊的第三个关键词——预定利率“非对称下调”。
2025年9月1日,监管部门再次调降预定利率,当前人身险预定利率已经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分红型产品的预定利率下调为25个基点,小于普通型和万能型产品的50个基点,我认为这可能是监管部门有意去推动保险行业向分红险转型的一个考量。
本次的“非对称下调”,是会为客户朋友以及我们营销伙伴的产品决策带来一些心理上的变化,2025年8月31日之前,消费者需要在是否要“牺牲”0.5%的保证收益来换取1.05%-1.4%的非保证浮动分红之间做出选择;而2025年9月1日之后,消费者只需要“牺牲”0.25%的保证收益来换取1.225%-1.505%非保证浮动分红,分红险的吸引力明显提升,无疑对客户而言是个更优的选择。
我们可以再通过保险公司在不同投资收益下给客户带来的回报进行分析(基于不扣除费用成本的假设),假设客户购买的是预定利率为1.75%的分红险,保险公司按照利差盈余的70%进行分红,可以看出,当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能达到3%的时候,客户能拿到的收益率就已经超过预定利率为2%的普通型增额终身寿险了。
我们可以再来单独对比1.75%的分红险与2.0%的增额寿之间的收益曲线,可以看出,即便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做得不好的时候,客户也只会付出一个极其有限的潜在风险(即比增额寿少0.25%的保证收益),而可以换取一个理论上上不封顶的潜在收益。
只要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能超过2.1%,分红险就会是更优的一更选择,那么大家认为,作为一家成熟的、坚守长期主义的保险公司,它的长期投资收益率水平能否达到2.1%呢?
所以,预定利率进入2.0%时代后,行业将全面向分红险进行转型,还请大家做好准备!
2024年年初,监管部门由于对于当时保险行业的投资环境非常担忧,于是主动去万能险产品和分红险产品给客户的收益率做了“限高”,要求“老七家”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不得超过3.1%,“非老七家”不得超过3.3%;而分红险的客户收益率,“老七家”不得超过3.0%,“非老七家”不得超过3.2%。
以3.2%的客户收益率计算,可以推出,监管将分红险产品的红利实现率限制在50%的水平。
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回暖以及监管对于推动行业建立向分红险转型的信心,2025年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险监管司发布《关于分红险分红水平监管意见的函》,对分红险分红水平设定了原则性框架规则,允许投资实力强、公司评级高的保险公司突破现有限高规则。
监管在这份文件中其实提到了大家最关注的问题——什么样的分红险产品和公司会更有优势,根据文件内容可以总结为以下四点:
不过分红账户的设立时间,以及分红账户中是否有“余粮”,这些并非市场的公开信息,我们还无法通过这些信息去做判断。
大家可以看到,在2022年之前,行业的红利实现率都是大于100%的,但是2023年的实现率,行业的平均水平只有51%,而到了2024年又回升到了61.8%,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看的数据,但至少代表着在“解开”限高之后,整体的红利实现率确实有一定的回升,也是值得我们未来去期待的。
大家可以再根据图片的内容了解一下,当保险公司实际派发收益率为4.0%的情形下,分红险产品在不同预定利率与演示利率之下,客户想要获得3.5%左右的收益率,产品所公布的红利实现率其实是有区别的。
所以我们在对比不同分红险产品的红利实现率时,不能简单用红利实现率的高低来得出产品“好坏”的结论,而是要根据产品开发时的预定利率,以及演示利率来做综合判断。
说到分红险,以及分红险是否能够给客户带去更高收益,就不得不提到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投资,所以接下来就是第五个关键词——保险资金入市。
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于复苏阶段初期,投资市场也正在出现一些变化,30年期国债这类固收投资收益虽长期看是持续降低的,但近期也有所回暖;更值得兴奋的是当前上证指数已经比较稳定地站上了3,900点的水平。
所以保险公司当前也在减少固收类配置,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积极调整自己的投资方向。
不仅如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去鼓励保险资金入市,光在2025年就有四个非常重磅的文件出台鼓励保险资金入市,包括:
2025年1月22日:中央金融办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大型国有保险公司每年新增保费中至少30%用于投资A股。
2025年4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调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
2025年7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增加五年周期考核指标。
2025年12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下调部分股票风险因子。
在过去这一年的时间里,中国保险市场对于股市的投资至少增加了一万亿资金。下图展示的是最近两年人身险及财险股票投资规模的变化,可以看到,2025年Q3的资金达到了3.4万亿元,相较于2024年Q3的2.2万亿元多出了1.2万亿元。
增强股市稳定性: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耐心资本,进入股市之后会增强股市的稳定性,带动股市稳定向上增长。
提高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在中国经济复苏、股市呈现牛市表现的市场行情下,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投资股市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率。
根据13个精算师基于72家人身险公司投资收益率的算数平均值,人身险公司财务投资收益率从2024年一季度的2.79%回升至2025年三季度的4.96%。
如果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能在后续持续改善,那么监管的政策是不是依然可以适度松绑呢?这些也是值得我们大家去期待的。
“报行合一”的意思是保险公司给监管部门报送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中所使用的产品定价假设,要与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当中的行为情况保持一致,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不过港险版的“报行合一”并非实际意义上的“报行合一”,而是指监管规则的落地会产生类似于内地监管“报行合一”的效果,主要包含两项内容:
转介人的身份是为香港保险公司转介绍客户的角色,他并不参与实际销售,是一个非持牌人员。
但在过去香港保险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转介人在整个销售过程其实有着深度参与,但对监管部门而言,由于转介人没有在监管部门进行正式备案,监管就无法将最终责任真正落实到人。而如果经纪公司将大部分佣金都给转介人,这意味着经纪公司都是依托于这些“不受监管”的转介人在做销售,这并非监管部门希望看到的。
同时,监管也对于“尝试突破50%转介费红线”的行为进行了风险提示,所以未来对于整个香港保险市场的转介业务,一定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另外一条是2026年1月1日马上就要执行的佣金结构全面调整,这份文件对于所有销售渠道都做出了限制,要求首年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总佣金的70%,剩下的30%佣金将于保单的缴费期内,至少五年,进行平均分摊发放。
以5年缴分红储蓄险产品为例,假设总佣金水平位80%,调佣之前的首年佣金为75%,而调佣之后首年佣金将降至56%,降幅达25.3%,剩余24%的佣金,将在随后的4年内按每年6%发放。
所以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港险版“报行合一”落地后,将会产生以下这几点影响:
持牌销售人员受影响较小:持牌销售人员(Agent、IFA)与银保、券商等金融机构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
首年佣金下降影响销售积极性:港险分红险的首年佣金会被限制在总佣金的70%以内,影响销售积极性。
考验长期主义心态:续期佣金占比提升至总佣金的30%,考验销售人员的长期主义心态,对经纪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提出考验。
经纪公司利润承压:经纪公司的利润水平会承压,代理人团队和IFA团队的管理津贴会有一定的压缩与后置。
“超长期”佣金派发模式: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超长期”的佣金模式(如派发20年甚至30年),目的是为了提高首期佣金率。
转介业务倾向短年期产品:转介业务会更加倾向于“短年期”(2年或3年缴费)的分红险产品。
今年的12月份,央视网发布了一篇公众号的文章,叫,文章提到部分进入国谈药(乙类药,价格相对较贵,需患者部分自付),虽然进了医保目录,医院却开不出药品的现象。
虽然说这些国谈药在谈判后有所降价,但相较于一般药品仍旧更贵,而当前医院卖药没有任何利润,但却要承担储蓄管理等成本,加之DRG改革给医院带了的压力,所以医院对于高价创新药的采购持一种谨慎的态度。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今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印发了《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设立商保创新药的目录,这一目录,便是解决当下公立医院开不出好药的一种方法。
商保创新药是指药品的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费用超出了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并且,医院采购商保创新药还将给予“三除外”原则支持,即第一,采购商保创新药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第二,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的监测范围;第三,不纳入按病种付费的范围。
相当于医院以后采购商保创新药不会受到费用管控的影响,这可以大大提升商业医疗险客户的就医体验。
2025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共同印发《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首批纳入19种创新药品,虽然数量不是很多,但大多数为昂贵的抗癌药品。
医院有药可进,无论是惠民保、百万医疗险还是中端医疗险的客户,在医院有药可用且能够得到报销,就医体验都会得到提升,患者的负担也会大大减轻。
而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居民想提高自己患病后的生存概率,也会优先考虑通过购买商业医疗险来减轻自己未来可能在医疗支出上的花费,所以在2026年,我认为商业医疗险将迎来更好的发展。
聊完医保局、卫健委发布的对商业医疗险利好的政策文件,我们接着来聊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于健康险发展的文件,也就是第八个关键词——健康险高质量发展。
2025年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我把文件中对于产品发展有导向性作用的四个重点为大家总结出来,与大家一同探讨未来整个市场的商业健康险可能会呈现出的新态势。
第一,个人账户式医疗险有望带动医疗险的产品创新。有些客户的身体状况未必可以购买医疗险,而保险公司可以开发一个医疗险的储备账户,客户将保费放入医疗账户中,保险公司每年按照一定结算利率为账户增值,为客户提供保费价值增长。
当客户需要使用医疗账户,保险公司可以给患者提供一个更优惠的价格,即保险公司医疗网络与医院之间的协议价,从而让客户达到减少医疗花费的效果,这其实是非常值得我们大家期待的全新的产品形态。
第二,长期护理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将会迎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是将可能在2026年出现,即保险公司为失能的被保险人提供照护服务而非单纯的现金给付,为失能的被保险人提供“精准的照护需求”。
另一方面是多年之前,监管部门就曾提出的人寿保险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业务,即在后续新开发的杠杆终身寿或者增额终身寿产品加上“长期护理责任转换”条款,当被保险人进入失能状态后,将人寿保险的死亡给付金转换为护理费用支出提前给付给被保险人,这的确也是一个很好的创新。
当前预定利率已经降至2.0%的水平,这使得重疾险出现了“涨价”,不少客户也被重疾险的价格劝退,重疾险的销量下滑也十分明显。
而分红型的重疾险除了在基础的保额之上,还可以给客户提供持续、稳定的保额递增,这就使得客户可以先用较低的价格购买一个基础的保额,后续可以通过分红的形式让保额不断上涨,提高自己未来的重疾保障。
未来我们保险行业健康险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不单单只是要给付现金,而是会更多的去提供服务形式的给付,这个其实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去期待的这样一个健康险的发展的趋势。
2025年10月29日,中国精算师协会正式下发《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25)》,即第四套生命表。第四套生命表显示,中国居民预期寿命大幅提升,而死亡发生率也降低至三套生命表80%左右的水平。
根据最新消息,自2026年的1月1日开始,监管部门要求所有的年金险产品必须参考第四套生命表进行定价,这无疑对年金险的价格产生大幅影响,未来的年金险产品性价比会出现降低,现存的年金险产品,还请大家且买且珍惜。
养老类业务表(CL1):适用于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以生存保障责任为主的产品定价。
非养老类业务表(CL2):适用于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以死亡保障责任为主的产品定价。
养老类业务二表(CL3):适用于几乎不转移风险,以储蓄责任为主的产品定价(如增额终身寿险、快返年金)。
单一生命体系表(CL4):较第三套表新增的表,反映我国总体人口的死亡发生情况。
从理论上说,像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以死亡风险保障为责任的,在风险发生率下降的情况下,这类产品应该会更加便宜。
但是像养老年金险,长期护理险等以生存保险金给付为主的产品,它的价格就会上涨不少。
2025年12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都需要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的原则,由于保险公司卖出的的保险合同其实都是一份负债,相当于欠客户的钱,未来某一天需要还给客户。
所以保险公司在收到保费后需要去购买各类资产,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则需要去维持这些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成本收益与流动性的匹配。
资产负债管理(ALM)的核心定义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风险偏好,制定、执行、评估和调整资产负债相关的政策和程序,维持资产与负债的合理匹配,降低资产负债错配的风险。它的管理目标是三个匹配:
期限结构匹配:指保险公司能够维持资产和负债在较长期限结构上的合理匹配,提升公司经济价值,防范利率风险和再投资风险。
成本收益匹配:指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
流动性匹配:指保险公司在短期内能够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防范流动性风险。
资产负债管理新规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五个点,我来带大家过一遍每个点的核心内容。
第一,治理架构:设立明确的“责任人”。即要求公司的各个部门不能各自为政,必须有一个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的专职部门都必须权责清晰,并且公司在内部要有审计的部门去把控公司建立的资产负债管理的体系是否有效,如果发生了问题就必须进行整改。
第二,管理核心:实现三大“匹配”。在前面的内容其实已经提到,简单概述一下:
成本收益匹配:确保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能够覆盖负债的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
第三,关键流程:实施全链条“闭环管理”。产品设计的源头管控,就要提前评估整体资产负债匹配的影响,不能为了销售而做出过于激进的承诺;投资决策联动管理,在进行重大投资之前必须评估其对负债匹配的影响,投资部门要充分了解负债的成本和期限;并且还有要把压力测试常态化,定期去测试极端不利的市场情景(如利率骤降骤升,股市大跌),公司的资产负债能否承受住冲击;另外还要定期“回头看”,要对比之前的预测结果和实际偏差,分析偏差的原因,持续改进管理策略。
第四,监管标尺:设置明确的“健康指标”。如对于人身险公司的关键指标,包括有效久期的缺口、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这些都是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在内部设置的监控指标,这些指标如果有偏差,就不符合监管对于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
第五,监管与后果:强化外部监督与问责。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达标或是没有按照监管的要求去做资产负债的管理,将可能会被监管谈话、下发整改令、限制业务,提高检查频率、甚至罚款等一系列的措施。
《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的发布具有重要意义,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进行更加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实际上是为保单持有人(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长期利益构建了一道更坚固的“防火墙”,因为《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
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整个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健,让保险真正成为值得公众信赖的“社会稳定器”和“长期财富守护者”。
不难看出,前面提到的不少内容其实都是为了去顺应2024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十条”3.0版本中里面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自这一文件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就正式走上了一条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道路,所有监管的要求下发都是为了顺应这样的结果及趋势。在高质量发展的时期,我相信大家对于保险行业的未来也能抱有一个更好的期待,我认为2026年的保险行业,我们可以期待以下的这些“新变化”:
处于被接管阶段的中小型保司陆续完成资本重组,行业风险出清(中韩人寿 → 东方嘉富人寿,君康人寿 → 富泽人寿等)。
经济进一步复苏,股市回暖,保险行业投资收益上行,监管压力减轻,开始逐步向市场释放新的“利好政策”。
其实保险行业一样也是有周期变化的,当整个周期开始变好的时候,会有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行业,使得行业的竞争加剧,由于有一些资金是奔着短期盈利赚钱的目的加入到行业中的,所以就会做一些激进的行为,这时行业的乱象就会开始出现,会有更多的激进定价出现,不顾一切的去抢占市场的份额,整个行业的盈利就会出现一个降低。
当监管收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行业就会进入到一个低谷,很多的资本发现行业赚不到钱甚至在行业里面亏钱了,这些资金就会撤出,更换公司的股东,有一些公司的经营出现一些问题,甚至会被监管接管,再找到一些其他的资本入驻。
慢慢随着这个行业的风险逐渐出清,竞争对手减少,行业的盈利状况也会出现改善。
当行业有活力之后,又会有新的资金涌入,竞争又会逐渐加剧,整个行业的周期就会再次出现一次轮动。
而现在的保险行业,已经慢慢从低谷走出,目前已经处于风险逐渐出清,盈利正在改善的阶段。
2026年,会是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扬帆起航的一年,希望大家继续坚守行业,迎接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