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且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办理人民币5,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集团)为该笔业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系同一担保事项,本次为借款合同到期,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兆华集团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班车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出租汽车客运;普通货运;一类汽车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保险兼业代理:车险、货运险、意外险;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对旅游业、广告业、道路运输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教育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投资;汽车、汽车零配件、润滑油、日用百货、矿产品、工艺品、服装、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材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担保人兆华集团为被担保人龙洲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余额为211,258.7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81.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