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政策建议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外捐赠事项、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和回购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以及选举黄锦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87,49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37839%。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傅帆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表决结果显示,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其中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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